设计模式(Design pattern)
设计模式是一套被反复使用的,多数人知晓的,经过分类编目的、代码设计经验的总结。
为什么使用设计模式?
使用设计模式是为了重用代码、让代码更容易被他人理解、保证代码可靠性。
什么是GOF?
在 1994 年,由 Erich Gamma、Richard Helm、Ralph Johnson 和 John Vlissides 四人合著出版了一本名为 Design Patterns - Elements of Reusable Object-Oriented Software(中文译名:设计模式 - 可复用的面向对象软件元素) 的书,该书首次提到了软件开发中设计模式的概念。
四位作者合称 GOF(四人帮,全拼 Gang of Four)。他们所提出的设计模式主要是基于以下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。
- 对接口编程而不是对实现编程。
-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
设计模式的类型
共计23种设计模式
分为三大类:
- 创建型模式(Creational Patterns)
- 结构型模式(Structural Patterns)
- 行为型模式(Behavioral Patterns)
J2EE 设计模式
创建型模式
提供了一种在创建对象的同时隐藏创建逻辑的方式,而不是使用new运算符直接实例化对象。这使得程序在判断针对某个给定示例需要创建那些对象时更加灵活
1 | ·工厂模式(Factory Pattern) |
结构型模式
关注类和对象的组合。继承的概念被用来组合接口和定义组合对象获得新功能的方式
1 | ·适配器模式(Adapter Pattern) |
行为型模式
关注对象之间的通信
1 | ·责任链模式(Chain of Responsibility Pattern) |
J2EE模式
特别关注表示层
1 | ·MVC 模式(MVC Pattern) |
设计模式的七大原则
1.开闭原则
对扩展开放、对修改关闭。在程序需要进行扩展时,不能去修改原有代码,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,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好。易于维护和升级。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,我们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类
2.里氏代换原则
里氏代换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。里氏代换原则中说,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。子类一定可以出现。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,只有当派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,且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,基类才能被复用,而派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。里氏代换原则时对开闭原则的补充。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,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,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规范
3.依赖倒转原则
是开闭原则的基础,具体内容:针对接口编程,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。
4.接口隔离原则
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,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。降低类的耦合度。
由此可见其实设计模式就是从大型软件架构出发、便于升级和维护的软件设计思想,它强调降低依赖,降低耦合。
5.迪米特法则,又称最少知道原则
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地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,使用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
6.合成复用原则
尽量使用合成/聚合的方式,而不是使用继承